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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自拿走债务人的房子属于违法行为吗
释义
    私自拿走债务人的房子属于违法行为,该行为是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
    一、欠钱私自扣押车辆违法吗
    不合法。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自力行为,但该行为由于缺乏一定的程序,因此法律明确禁止。债务人不偿还自己的债务,要选择合法的行为维护自己权利,可以要求法院进行查封等。采取私自非法扣押他人财产的手段实现债权,实施所谓的“自助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合同放在哪里保全
    合同在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保全。合同保全的方式包括债权人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以及请求撤销债务人放弃其债权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
    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对原债务人,可以进行撤销权和代位权诉讼。
    主债权转让后,从权利一并转让。如果原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新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新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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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