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犯罪行为有哪些?
释义
    犯罪行为有不作为和作为两种。作为虽然是行为人的一定的身体动作,但行为人在实施作为犯罪的时候,并不限于利用本人的肢体以实现一定的犯罪意图,而且还利用各种犯罪工具及其手段,将本人的犯意付诸实施。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
    一、什么是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非实行行为”的对称。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犯罪行为的一种。实行行为可以分为直接实行行为和间接实行行为两种。直接实行行为是指行为人亲身直接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如抢劫罪中行为人直接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遗弃罪中行为人遗弃其应扶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间接实行行为是指间接正犯的利用他人作为犯罪工具的行为。如女子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实施强奸妇女的行为。在犯罪过程中,实行行为是继犯罪预备行为之后的行为,开始于犯罪的着手,直至犯罪的完结。
    二、什么是犯罪预备的终点
    犯罪预备的终点是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三、主从犯与从犯的区别
    在共同犯罪中,如何区分区主从犯,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应当审查行为人是否是犯意提起者,如果是,具体又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行为人提出犯意并参加了具体犯罪实行行为,一般不认定从犯。
    2、行为人提起犯意,但未参加具体犯罪实施,具体犯罪是由其他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独立实施完成的,应当根据其提出犯意对实施犯罪者的影响大小来处理。
    3、如果实施者原本就有犯罪意图,行为人提出犯意对实施者实施犯罪影响不大,且之后行为人未参加具体犯罪的,可以认定为从犯,但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或者有组织犯罪中组织犯除外。
    其次,考察各实行犯在案件中的具体分工、地位、作用。对各实行犯具体分工的考察,指的主要考察具体行为与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关联度。关联度越紧密认定从犯的可能性就越小。对各实行犯的考察,指的主要是考察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是指挥还是听命于其他同案犯。如果其行为系受其他同案犯指挥,则认定是同案犯的几率比较大。
    相反,如果指挥他人作案,原则上不认定为从犯。如果之间没有指挥被指挥的关系,则一般按照其在犯罪中的分工及其行为造成的后果认定主从犯。对各实行犯地位的考察,主要考察行为人的具体行为与犯罪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考察各实行犯在犯罪过程中的活跃度。行为人在案件中,积极活跃的程度也是认定主从犯的因素之一。考察各实行犯在犯罪过程中的长短。
    因此,认定主从犯,应综合考虑各行为人在具体案件中分工、地位、作用、实际参与度等多方面综合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19: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