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一般要如何判刑 |
释义 | 1、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一般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职、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且情节恶劣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百五十五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1)公然进行人身伤害。表现在授意、指使殴打会、统计人员。 (2)滥用职权,侵犯会计、统计人员的合法权益。表现在调离岗位、扣发工资、降低待遇等。 (3)利用合法手段,达到打击报复之非法目的。表现在借改革、优化组合之名排除异己。 (4)利用群众对局部利益及眼前利益的期望心理,煽动群众围攻或孤立会计、统计人员。 上述种种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 情节恶劣,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指: (1)打击报复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权利受到损害的。 (2)打击报复手段恶劣的。 (3)打击报复致使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4)打击报复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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