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双女户申请条件 |
释义 | (1)父母必须达到六十周岁; (2)姐妹出生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间隔; (3)必须经过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合法出生的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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