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不给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
释义 | 当一方父或母不支付抚养费,不履行其对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抚养义务时,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以保护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权益。 在实践中,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不能支付抚养费的,双方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一、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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