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理解行政诉讼的效力 |
释义 |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不受理的行政诉讼有哪些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三)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四)法定终局裁决行为。 (五)刑事司法行为。 (六)行政调解行为与法定行政仲裁行为。 (七)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九)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怎么理解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是指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等。 民事诉讼法效力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效力又称“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对事、人以及在空间、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包括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4条的规定,我国的民事诉讼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进行民事诉讼的人。具体包括下列几类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 (三)虽然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但申请在我国法院进行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 《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了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 法人如何提起行政诉讼呢?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