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需注意下列事项: 1、续订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在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应当续定固定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3、续签劳动合同不得降低待遇。 一、劳动合同到期如何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以下法律要件。 (1)当事人双方是原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2)合同内容(除合同起至期限)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3)当事人须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原合同内容没有异议,就合同续订后的期限达成一致。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什么是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之一。如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续订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可以直接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的期满续签在理论上应无风险。但在实际的用工管理中,因期满不续签存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素,故劳资双方往往在续签的节点上互相博弈,以达到各自的心理预期(用人单位希望单方终止而不支付或少支付补偿,劳动者希望提高续签待遇或在不续签情形下由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甚至违法赔偿金),加之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终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因此,如用人单位单方终止劳动合同但又不能证明终止原因在劳动者一方的,将承担违法终止的后果。据此,看似正常的劳动合同期满续签程序,实际上孕育着潜在的劳动争议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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