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上海市闸北区集管局部分企业与山西路地段医院合作试行职工医疗费有限包干 |
释义 | 一、订立合作协议。企业与医院通过协商签订合作协议,规定企业应按时缴纳医疗包干费用,医院必须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实行费用有限包干。 二、确定包干基数。以企业18年医疗经费实际发生数节约20%为基础,经测算,试行单位按每人(包括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每年184元的标准分月支付给医院。医院将184元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为132元,用于职工在山西路地段医院门诊就诊时所需费用;第二部分为40元,用于经山西路地段医院同意转外院治疗以及职工在外院急诊所需费用;第三部分为12元,发给个人作为药费补贴。医疗费用在184元~800元之间的,由医院负责补贴,在800元以上的部分,仍由原单位负责。 三、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职工、退休人员就诊发生的药费(分娩、人流及工伤除外),由本人负担10%。 经过4个月的试行,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1、有效地遏制了医疗费用逐年上升的势头。由于管钱和用药相结合,基本上杜绝了“大处方“和“人情方“的现象,大大节约了医疗费开支。 2、促进了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的提高,保证了职工的正常医疗。由于医院医务人员增强了责任心,同时配备了较强的医务人员坚持门诊工作,基本上做到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给假。医院还专门聘请高年资的市级医院主任、主治医师定期会诊。4个月中,没有发现漏诊、误诊现象,还确诊了11例肿瘤病人,并及时给予转院进行手术或化疗。 3、进药情况也有所好转,做到基本上不再采购外地药品。19年底,该院在区卫生局组织的医疗质量检查中获得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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