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去世,并不能将房产全部确定为其遗产,而应当先将该房产进行分割,从中划分出一半给予未死亡的配偶,剩下的一半以及其他的死者财产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作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