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医疗费用中的医疗器械费用,是否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消耗完?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医疗费用是指因工作造成职工的疾病和伤害所需的医疗费用。医疗器械是治疗和康复过程中必须使用的物品,包括义肢、假肢、轮椅、矫形器等,以及体内植入的支架、假牙等。《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医疗器械是否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消耗完,但规定工伤保险金应当用于覆盖因工作造成的职工治疗与康复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工伤保险金应当用于覆盖因工作造成的职工治疗与康复的必要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时足额地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劳动者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职工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受雇用的职工在工作期间或者履行工作任务被事故伤害、患病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复员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死亡补助金。” 综上所述,工伤医疗费用中的医疗器械费用并不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消耗完,只要是职工治疗与康复的必要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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