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冒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应当如何处理 |
释义 | 冒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处理方式是,合同的相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购房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被撤销之前,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不平等有法律效益吗 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平等,则该合同属于在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情况:其一、只要签订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合同内容合法,当事人未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则该合同有法律效益。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合同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二、房屋合同经过发证,买方违约合同有效吗 对于不动产买卖合同当中,买方违约后合同效力的有关规定如下:1、买卖合同本身不存在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等合同无效事由的,买卖合同不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而无效,依法继续有效进行;2、买卖合同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事由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前合同有效。合同被依法撤销后,合同追溯至成立之时自始无效,对合同被撤销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合同被依法解除的,合同解除前买卖合同有效。合同被依法解除后,对合同解除存在过错的一方,应当向无过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可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以判决形式确认具体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三、购房合同签完了还能反悔吗? 购房合同签订之后,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如果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则预示着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终止,不存在反悔的问题了。除非原合同中出现有使得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事由,则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申请撤销该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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