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所需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协议离婚所需的程序是: 1、男女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提交相应材料,填写离婚申请;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进行严格审查; 4、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要分情况处理。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感情破裂确没有任何证据怎么离婚 感情破裂确没有任何证据的,可以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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