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与贿赂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贿赂罪成立的条件,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上的便利,从他人那里索取财物;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法律分析 贿赂罪成立的条件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上的便利,从他人那里索取财物; 2.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3.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拓展延伸 贪污与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贪污罪和受贿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其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目的和行为方式。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行为方式包括利用职权之便,挪用公款、私分公款、贪污受贿等行为。贪污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其目的是为了谋取个人或团体的私利。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行为方式包括接受礼物、礼金、款待、旅游等形式的利益,以及利用职权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受贿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利益,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其目的是为了谋取个人或团体的私利。 贪污罪和受贿罪在犯罪构成、刑罚和量刑标准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如果行为人涉嫌贪污或受贿罪,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分析和处理。 结语 贿赂罪成立的条件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上的便利,从他人那里索取财物;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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