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死者现在没有婚姻关系,但是一直共同居住,他前面还有一个孩子,那一次性抚恤金在法律上该归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分配原则,现行民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虽然法律界对抚恤金的定性已经达成共识,即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畴,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根据相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现在共同还贷,我想问,怎样才能让两套房产都归我们现在六周女儿所有,与他前妻女儿没有关系? 房屋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一向由老公还房贷,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个人收益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同居,因为彩礼的事情闹了矛盾,冷战现在,准备离婚,能申请婚姻无效吗? 首先没有结婚不需要办理离婚,根据我国关于彩礼的规定如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女方说不要孩子可以,但是要补偿10万块钱,但是我不想给她钱,也没有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两周岁以下的若无特殊情况一般是归母亲抚养。财产的分配:双方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另一方应该予以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两个女儿,抚养权能不能都归我,男方坐过几次牢,一次三年多,一次半年,还有拘留过十几天? 老公坐牢离婚小孩给女方抚养。男方刑满释放后,双方可以对子女抚养权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对抚养权进行判决的过程中,一般会让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子女已满两周岁的,法院会将子女判给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我在带,他奶奶也偶尔带,就是他爹没带,但是抚养权不归我管,我该怎么要回抚养权? 想要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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