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应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协商不成,法院根据情况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受法律保护。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可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可诉请再次分割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处理。对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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