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七天了为什么什么通知也没有?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是申请没有被批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依法羁押(被拘留或者被逮捕)后,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如果办案机关审查后,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会通知其亲属携带保证金,或带2名保证人到办案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公安机关拘留后三日内需要提请检察院批准,检察院要在七日在作出决定,可能还需要等待检察院的审理。【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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