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户一般都是 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一、税务局核定为查账征收的交税方法 1、首先国税需要按销售收入交3%的 增值税 2、地税需要缴纳的是 附加税 费,附加税分以下几种 (1)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交纳 城建税 。经营地址市区的税率7%;在县、镇的税率5%;在农村的税率1%。 (2)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交纳教育费附加,税率3%。 (3)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交纳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2%。 3、按个体工商户年经营所得扣除24000元费用后的余额缴纳 个人所得税 ,实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4、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二、税务局核定为核定征收的交税方法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2000-5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可享受免交所得税3年,3年以后需要正常缴纳税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 工资 、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