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算无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详细方法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在一个月至一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每月两倍工资,最长期限为11个月。超过一年未订立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法律后果同时适用,但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最多为11个月。 法律分析 大多数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的计算期间11个月为上限,其法律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表明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法律后果同时适用。但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不是一直支付至实际订立合同时止,而是到法律拟定的事实即“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大多数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的计算期间上限为11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工资,超过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并非一直持续到实际订立合同时止,而是在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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