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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证上登记的是丈夫的名字,然而妻子为了贷款担保了房子。那么,妻子是否有权利支配这所房子呢?
释义
    房产证登记丈夫名字的房子归丈夫所有,妻子想抵押需要经过丈夫同意。婚后购买的房子登记丈夫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拿去抵押也需要经过丈夫同意。如果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夫妻可以单独抵押房产证。不能。
    一、房产证登记丈夫的名字,妻子想抵押,不论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需要经过丈夫同意。
    因为房子所有权人登记为丈夫的名字,所以房子归丈夫所有,丈夫对该房子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因此,若妻子想以该房产作抵押,应经过房产所有权人同意。
    但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则一般只登记丈夫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拿去抵押也需要经过丈夫同意。
    二、如果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则夫妻可以单独抵押房产证,如果是双方共同所有,则不可以单独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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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