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
释义 |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是: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 一、出租房屋合同纠纷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要准备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材料,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的票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双重租赁怎么委托承租人 双重租赁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房屋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交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买房时房屋租期超过20年怎么办 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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