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如下证件和证明: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签发医院盖章) 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7.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未上户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证明(已上户的无需要提供此项) 9.亲子关系声明(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出生证明”有关问题的回应》 换发工作由原签发机构办理,须审核如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申请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还须审核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