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家庭共有财产的特征:1.共同生活关系 2.特殊身份关系 3.共享所有权 4.共同劳动收入、财产赠与、购置和积累。夫妻共有财产的限制:1.时间限定 2.所有权范畴的财产。 法律分析 家庭共有财产的特征如下: 1、其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为前提。 2、只能产生于具备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成员共享其所有权。 4、其形成主要源于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向家庭贡献、家庭成员共同接受的赠与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的特征如下: 1、具有时间限制。 2、仅涉及所有权范畴的财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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