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一、结婚时房子是男方爸爸的名字 算的。婚后取得的继承、赠与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想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亲写一个声明即可:只赠与男方个人。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后买房怎么样才不算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如下: 1、双方约定好并公证只属于一方所有的; 2、一方使用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房产; 3、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明确提出只赠与一方的。 父母出资: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不过在现实中,也常常会发生子女不愿为父母养老,对父母不负责的情况,建议父母在为子女购房时最好也签订一份赠与协议。赠与协议的内容上明确表述买房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并不赠与另一方。 也就是说,这部分财产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在签订了赠与协议或声明的前提下,即使子女离婚,父母出资的部分也不会被分割,从而保护自身财产权益。 个人出资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婚后买房的,且是个人出资的,那么想要该房屋算个人财产的话,则需要满足下面这几个条件,一人以婚前财产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出资人支付了全部房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资人只是支付了首付款的,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但是房屋尚未支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属于共同共有的。 其它情况:婚前订立财产协议,若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并经过公证。这样一来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了。 三、法院适用合法离婚要求执行房产能否判出房子 需要分情况分析: 1、一方婚前付清全款的情况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分割问题。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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