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双方为外国公民 结婚注册地在国外 现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如何处理 |
| 释义 | 双方为外国公民,结婚注册地在国外,现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处理方式随着国内外籍人士的增多,双方为外国人,在成都离婚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各区法院立案庭办案人员的认识不同,甚至在不同的法院,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法院一般的做法是,对于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一般受理,并做出调解书。但是,对于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若被告一方在国内有住所,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若原告一方在国内有住所,或双方在中国境内均无住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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