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警方才会立案。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规定: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产2000元至5000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300000元至500000元,视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巨额”、“巨额”和“特别数额”。 二、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可根据上述敲诈公共和私人财产标准的50%确定“数额大”的标准: 1、因敲诈勒索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 2、一年内因敲诈勒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3、勒索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无工作能力的人; 4、威胁敲诈勒索,即将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罪,如纵火、爆炸,或者故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如绑架或者其他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5、以邪恶势力的名义进行勒索;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事人员、记者等特殊身份进行敲诈勒索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