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的效力的特征:离婚协议中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是不能撤销的;但是,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具体规定是:离婚后,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