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扣划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所谓强制扣划,就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已经生效的司法文书,按照法定程序,将自己管理之下的本来属于某人的款额划转到指定的人名下。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扣划主要分为司法扣划和委托扣划两种。司法扣划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司法文书,将自己名下的款项划到指定账户,具有强制性。委托扣划是指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提出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其公积金贷款的委托。 二、强制扣划了怎么办 被强制扣划后,要是法院扣划的,那就去找扣划的法院,要是法院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扣划的,那就是合法的扣划,要是法院的扣划不合法,就向扣划的法院提出异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生效后,债务人应当自动履行。所谓扣划,就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已经生效的司法文书,按照法定程序,将自己管理之下的本来属于某人的款额划转到指定的人名下。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冻结账户强制扣划 冻结的钱会不会被强制划走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在判决生效前或者被申请强制执行前不会被划走。法院可以在诉讼前冻结账户,但是在判决生效前或者被申请强制执行前,不能直接划拨存款. 2、如果划拨,会给银行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被冻结的帐户,在法定的时间内,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执行的,法院可以将冻结的账户上的钱划走,然后转给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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