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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规定如何公证遗嘱
释义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如何撤销公证遗嘱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立公证遗嘱后,遗嘱人可以通过实施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公证遗嘱;或者,立公证遗嘱后,继续设立了与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以此撤销公证遗嘱。
    民法典规定如何在公证处立遗嘱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和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遗嘱公证必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办理。所选的公证机构可以是遗嘱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遗嘱人必须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原件、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当事人申请后,公证处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会依法颁发公证书。
    民法典规定老人写遗嘱如何公证
    老人写遗嘱的公证,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遗嘱人能否撤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遗嘱人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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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3: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