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如下: 1、因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第三人主张权利可以是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主张出租人对租赁物无处分权,该租赁合同无效;也可以是作为租赁物的抵押权人,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要求实现其抵押权。在这种情况下,势必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 2、第三人主张权利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如第三人主张抵押权的实现时,因其涉及对租赁物实体的处置,则会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 3、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有权利瑕疵,如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出租人对该租赁物没有处分权,而自愿承担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一、店面转让合同房东需要签吗 店面转让合同房东是需要签字的。签订店铺转让合同时,房东必须到场签字,否则房东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如下: 1、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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