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转移遗产法院怎么判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转移财产主要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或者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情况。恶意转移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此外,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一、法院怎么处理恶意转移财产 法律文书生效后,行为人实施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即: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等其他原因离婚的,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应该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的,可以要求其进行补偿。 二、恶意转移财产应该如何界定 在日常债务关系中,一些债务人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恶意转移财产,使债权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呢?首先,欠款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表现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其次,执行阶段期间恶意转移财产主要表现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如果债务人的目的是以表面合法的交易行为掩盖其故意转移财产心理状态,且造成无法履行司法文书确定义务的,应符合刑法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控告,由负责执行的法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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