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是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
释义 | 非股东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的承担情形有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的、公司有虚假出资、注册不实或者是抽逃资金等行为时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以及合同里约定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并且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中签字同意的,在这三种特殊情形下,不是公司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就需要与公司共同担责。 一、公司的一方违法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通常来说,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在从事民商活动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法定代表人有可能承担如下民事法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公司财产需承担侵权法律责任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的责任。 二、公司法人代表欠债可以起诉其公司吗 公司法人代表欠债要分清是公司欠债还是法人的个人债务,根据这两点的不同情况确定起诉的主体。 公司法人不能直接起诉公司债务,但在执行期间可以执行其独资公司的财产,因为公司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债务一般应该查封个人的财产。如果债务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是,如果债务是个人债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借款的行为可能构成表见代理,公司仍需承担。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应以实际情形而定。在一般情形下,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等情形下,该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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