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签订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一是合同当事人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二是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三是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一、签订施工合同有什么风险 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 虽然从合同条件规定看,业主在合同中应承担的风险较多,但在目前,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的便利条件,在合同中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主要有合同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不平衡的责权利条款,合同内缺少和有不完善的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条款,缺少因第三方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赔偿条款,缺少对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或发出错误指令的制约条款等。 二、签订施工合同后如何担责 (一)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就是要约,合同就是通过招标投标形式来要约和承诺。 (二)明确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就产生了法律上的关系。 1、施工合同是双方行为的准则; 2、施工合同制约发包人和承包人; 3、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 (三)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实行监理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行监理离不开合同,离开了就没有了依据。 (四)是保护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1、施工合同依法保护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权益; 2、追究违反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 3、调解、仲裁和审理施工合同纠纷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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