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能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 1、受理家庭暴力的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报警记录; 2、医院诊治记录或伤害鉴定结果; 3、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4、邻居朋友的证言; 5、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