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分居的夫妻是否更容易离婚? |
释义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如无效则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分居期间应中断计算,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的前提,而分居两年仅是参考条件,并非绝对条件。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分居应达两年或两年以上 《民法典》对此只作简单概述,分居期间应适用中断。如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一方独自另处生活,已达两年十一个月,这期间除共同照顾子女的生活与教育外,夫妻间没有履行任何夫妻义务,但在最后一个月中经亲友从中调和,独自生活的一方又重新回家与另一方共同生活,不管他们重新在一起生活时间长短,他们分居的期间应中断。即使第二天又因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夫妻间的分居时间应重新计算。 2、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 “分居两年” 只是一个参考条件,不是绝对条件。实践中,有将“分居两年”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误论。有的夫妻是因对方有某种恶习影响了感情,造成分居达两年或两年以上,起诉离婚是因对对方改掉恶习缺乏信心。如被告能够表示改掉恶习,并有足够的可能。这种情形应认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应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予离婚。若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后,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对于分居期间的计算应适用中断规则,且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而不是将分居两年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准确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