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
释义 |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 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4、合理期限届满,后履行方未提供适当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先履行抗辩权条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 先履行抗辩权基本跟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一样的,唯一的不同是先履行抗辩权的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债务履行没有先后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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