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带有抵押权房子怎么买卖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的房屋可以转让,但抵押人需通知抵押权人,且不损害其利益。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可能损害抵押权,抵押权人可要求提前清偿债务。买受人若未知房屋被抵押,可请求撤销买卖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若买受人未及时撤销合同,抵押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但若买受人已清偿抵押债款,则法院无法继续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带有抵押权房子怎么买卖 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的,抵押人买卖抵押房屋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买卖提得款项优先清偿债务。但当事人有约定的,不能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不知情买到抵押房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首先,按规定出卖人存在以下严重违约行为的,买受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买卖合同或宣告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违约损害赔偿: 1、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没有事先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了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被抵押了的事实; 5、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出卖人跟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房者无法取得房屋。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其实买受人被故意隐瞒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那么买受人可以积极请求撤销买卖合同,并且还可以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不过,如果买受人知道后未积极撤销买卖合同的,等到出卖人无力还款被依法起诉了的话,抵押权人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不受买受人影响。不过,买受人交付房款后清偿了抵押债款的,那么法院将不能继续强制执行。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抵押权房屋的买卖,抵押期间的转让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并确保不损害其利益,买卖款项优先清偿债务。如果买受人不知情地购买了抵押房屋,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损害赔偿。如果买受人在知情后未积极采取行动,抵押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买受人已清偿抵押债款,法院将不能继续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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