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构成强奸罪需要判刑,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强奸罪属于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 一、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女性能否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有待进一步明确。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