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的原因及程序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及其重要性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解除原因,常见原因包括用人单位违法违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健康或能力问题、企业破产等。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对于支付经济补偿金、失业救济金申领以及寻找新工作等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明确写明解除原因。 法律分析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时,协议书上的原因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常见的几种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因此被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写明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重要性 以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为标准,可以将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劳动者过错性解除和无过错解除。因劳动者过错解除,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需写明,尤其是对于过错性解除,用人单位要写明解除的真实理由。因为解除理由的不同,关系到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尤其是对于过错性解除,用人单位还应当做好劳动者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的收集及保存。 对于劳动者来说,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借故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要领取失业救济金,也需要合理的解除理由,在寻找新工作时,上一份工作的解除原因未写明也可能对下一份工作产生影响,所以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至关重要。 结语 合理填写劳动合同解除原因对双方都至关重要。用人单位需明确解除理由,尤其是过错性解除,以确保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用人单位应收集并保存与劳动者过错相关的证据。对劳动者而言,写明解除原因可防止用人单位拒付补偿金,并在申领失业救济金及找新工作时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准确填写劳动合同解除原因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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