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返聘能够鉴定工伤吗 |
释义 | 退休返聘人员的主要问题:退休返聘不能鉴定工伤,适用民事法律;需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否则权利义务不清;受伤原则上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法;离职经济补偿金需双方约定。 法律分析 一、退休返聘能够鉴定工伤吗 退休返聘人员已经享受退休待遇,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雇佣关系,非劳动关系,在大部分地区是不能鉴定工伤的,但除了上海之外。原则上适用人身损害赔偿。 二、退休返聘的注意事项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据此,针对退休返聘员工,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约束和调整,而是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例如《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等。 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如下: 1、应当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因为民法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则,优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双方无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相关条款或者行业习惯,若还无法确定的,才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可见,劳务关系相比较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约束力更小了,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无协议约定,将会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不清,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的,原则上适用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但有个别地方认为这属于工伤,例如上海。 3、退休返聘人员离职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不干涉,完全根据双方约定来,双方对此无特别约定的,则一般司法实践中不会支持员工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请求的。 结语 退休返聘,工伤鉴定需依地区规定。注意签订劳务协议,民事法律适用。无协议约定应避免不必要麻烦。工伤赔偿原则适用,部分地区视为工伤。离职经济补偿金需双方约定,无特别约定一般不支持员工请求。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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