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外支出要调增企业所得税吗 |
释义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营业外支出应逐笔调增到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营业外支出包括可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固定资产清理支出,以及不可税前扣除的罚没支出等。因营业外支出已在收入中得到补偿,汇算清缴时需重新计入利润中形成应税所得,再根据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 营业外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分明细项目逐笔调增到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营业外支出本意是指非经营项目的支出,在营业外支出中,按税法规定也有允许税前扣除的,如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固定资产清理支出等;当然也包括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比如罚没支出等。汇算清缴时,因营业外支出已经在收入中得到补偿(计算利润时已经减去了营业外支出),因此,需根据营业外支出明细项目中不能税前扣除的项目重新计入利润中形成应税所得。最后,根据调整后的应税所得乘税率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 拓展延伸 企业营业外支出对企业所得税申报有何影响? 企业的营业外支出是指与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的支出,如非经常性损益、罚款、捐赠等。这些支出通常不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范畴,因此会对企业所得税申报产生影响。营业外支出的增加会导致企业的净利润减少,进而影响到所得税的计算。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的实际利润额计算的,而营业外支出的增加会减少企业的实际利润额,从而降低了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营业外支出的增加可能会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对企业所得税申报产生影响。 结语 企业在进行营业外支出汇算清缴时,需要将营业外支出按明细项目逐笔调增到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营业外支出包括允许税前扣除和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对应税前扣除的项目可在汇算清缴时重新计入利润中形成应税所得。营业外支出的增加会对企业所得税申报产生影响,减少企业的实际利润额,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根据调整后的应税所得乘以税率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七章 征 收 管 理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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