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老公欠债4000多万的问题?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婚内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名下且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根据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来决定清偿方式。 法律分析 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不过,如果能够证实所欠债务是属于丈夫个人名下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不需要共同偿还。 一、夫妻离婚后婚内共同债务由谁偿还 夫妻离婚后,婚内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一方债务夫妻共同财产要偿还否 一方债务夫妻共同财产不用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如能证实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共同偿还。离婚后,婚内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除非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属于共同债务。一方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除非债权人知晓夫妻约定将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或归各自所有,可协商或诉诸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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