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写国内公路运输合同 |
释义 | 国内公路运输合同,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具体的内容如下: 1、托运方、承运方的具体信息;运输的货物信息、运输时间、运输方式、质量与要求、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2、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运输的费用计算、托运方、承运方、收货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免责条件; 3、合同协议的份数确定;托运人、承运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一、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有什么 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暂停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将货物交付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1、支付运输费用。这是托运人的基本义务。不支付运费、保管费等应付费用的,除相反约定外,完成运输的承运人有留置权。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托运人可以免交运费,已付的可以要求返还; 2、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准确提供收货人和告知必要情况的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时,应当准确说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如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 3、包装义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适当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必须由托运人包装的货物; 4、托运危险品的妥善包装和警告义务。 二、运输发生货物受损谁担责 运输发生货物受损担责情况如下: 1、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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