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申请公租房后再婚男方有房,房子会被收回吗 |
释义 | 离婚后申请了公租房,如果再婚男方有房公租房会被收回的,申请和审核公租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一、离婚公租房怎么分 离婚后,不能对公租房进行分割。男女双方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其他的财产,双方不能进行分割,当事人租赁公租房后,只能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不能拥有所有权,那么公租房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从而不能对公租房进行分割,公租房是由一方当事人申请的,应当由当事人继续居住,由双方共同申请的,应当共同拥有房屋的使用权,离婚后,也可以继续使用房屋的所有权。 二、公租房复核时离婚了 离婚后公租房一般是不会收回的,但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公租房会被收回:1、名下有其他大产权房;违规转租盈利。2、违规改变用途。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不恢复的。4、不及时缴纳房租。5、从事违法活动。6、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半年以上等。 三、公租房五年后会迁户口吗 满五年的公租房不归个人,公租房不能买卖。公租房满5年之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限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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