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昆明市生育津贴2022年最新政策 |
释义 | 昆明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1、顺产:由4000元调整为2500元 2、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 3、剖宫产:由6000元调整为4000元 4、产前检查费:由1000元调整为500元 5、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由800元调整为600元(支付累计不超3次) 6、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含宫内节育器):450元 7、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150元 8、生育营养补助:由1000元调整为500元(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500元) 一、生育津贴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 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5、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6、市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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