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申请条件,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的,可向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申请人才集体户挂靠,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可搜索“申请挂靠人才集体户口”进行在线办理,该证明可正常在线打印。同时也可至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现场打印《同意挂靠人才集体户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