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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寻衅滋事反击算正当防卫么
释义
    对方寻衅滋事,实施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如果造成对方轻伤,属于防卫过当,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理。对正在进行故意伤害、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寻衅滋事裁量标准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
    (3)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5)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
    罚款基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寻衅滋事处罚依据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纠集别人屡次实施前款行为,严峻损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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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