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报请法院审批。协议内容应包括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生活支出等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并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因素。无论协议还是法院判决,应当依法全额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子女的抚育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父母的具体情况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八百六十六条:夫妻一方因生活必需或者另一方有扶养能力而负担家务劳动的,另一方应当支付补偿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应当就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生活支出等问题达成合理的协议,并报请人民法院审查认可。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财产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请求支付抚养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夫妻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小孩的实际需求确定抚养费用儿童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支出,并做出适当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