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改制是哪年开始的 |
释义 | 从1985年开始的。从1978年底开始的国有企业改革,可以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2年,主要是放权让利,探索两权分离。第二阶段是1993年起到现在,明确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新体制。 企业改制也叫作“企业改组”,指的是企业所有制的改变。简单来说,指的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改组为公司制的过程。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目的,其实就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 民营企业改为公司制企业,需要明确产权投资主体,需要明确谁是持股股东。法律规定,公司制企业的股东只能是法人和自然人。民营企业大多数为家庭企业,实名股东并不清晰,往往家族持有,并没有真正实名化。所以民营企业改制,是明确投资股东,确实名股东。不允许家族无名化的持有,不允许家族群体持有。 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一)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原企业经营业绩存续,其字号、商誉、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得以承继,企业原有的架构得以完整保存,有利于企业的稳定,新股东的加入和机制的转变,又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二)部分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是相对而言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改制目的选择改制方式,达到最佳的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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