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公粮什么时候取消 |
释义 | 交公粮是2006年取消的,因为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所谓“公粮”就是农业税的俗称,农业税是指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从1992年开始,中国改革开放正式对农业体制进行改革,2006年废除延续千年的农业税,标志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 农业税的特点: 1、以农业收入为征税对象; 2、以常年产量为计税依据; 3、实行两种方式征收; 4、实行由国家统一控制下的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5、地方政府具有相对较多的管理自主权。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这个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该内容由 彭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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