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令继续审理是否更换合议庭 |
释义 | 指令继续审理一般是不需要更换合议庭的。我国法律只规定发回重审和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没有对上级法院指令继续审理的案件作出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但是如果原合议庭审理确有错误情形的,可以更换。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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